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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十七大精神做好反腐工作
 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广西日报  2008-02-22 17:41
   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,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。主要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,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待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。

  当前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:

  从教育方面来看,反腐倡廉教育达不到预期的效果。其主要表现: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没有真正形成合力,出现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往往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情况。二是反腐倡廉教育形式陈旧,参加者一般是应付了事,党员干部学习热情不高,效果不明显。三是反腐倡廉教育没抓准重点对象。本来反腐倡廉的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,但不少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恰恰成了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“空挡”。四是反腐倡廉意识薄弱,思想不统一。

  从执行制度方面来看,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缺乏科学性,执行不严。多年来,一些单位和部门都制定了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,但执行的力度不够,对这些规章制度,往往是事后强调的多,事前防范的少,挂在墙上的多,认真执行的少。人们将这些制度称之为“高压线不带电”。

  从监督管理方面来看,效果不甚理想。目前各种监督管理制度不少,但未能真正充分发挥出作用,在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下,上级监督下级还可以,但鞭长莫及,同级监督同级比较困难,下级监督上级更是难上加难。

  从综合治理来看,治本、治标工作结合得不够好。党中央一再强调,反腐倡廉要标本兼治,综合治理,可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往往是抓了惩治、清理和纠正,但从解决问题、产出滋生腐败现象土壤和条件上下功夫不够;有的地方和部门更是存在着既对腐败惩治不严,源头治理采取措施又很不力的现象。

  鉴于此,党中央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,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,更加注重治本,更加注重预防,更加注重制度建设,要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,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、反腐倡廉制度体系、权力运行监控机制,努力把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程度。(广西自治区党校教授、博士、自治区机关党建研究会副会长)
 
 
  编辑: 雪念心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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